为了加强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管理,保障校园网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计算机网络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处是学院校园网的管理部门。
第二条 校园网管理工作由信息化建设管理处负责。信息化建设管理处负责对学院校园网内的网络服务器、交换设备及线路进行维护与管理。
第三条 信息化建设管理处对校园网内办公用户的上网工作进行维护与指导。中心对由于校园网络设备与线路造成的上网问题负责解决,对由于用户终端的软硬件问题而造成无法上网的,信息化建设管理处进行协助、指导解决问题;对由于擅自更改本地计算机上的各系统设置、使用软件不善而造成无法上网的问题,由用户自行负责。
第四条 严禁在未经查杀病毒的情况下,通过接入校园网计算机发送、接收电子邮件和进行拷贝文件操作,严禁将没有经过及时查杀病毒的移动存储设备插入到接入校园网的计算机上。
第五条 除信息化建设管理处网络维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通过任何手段与方法在校园网的服务器上任意安装和删除软件,不得随意更改服务器和交换机上的各项系统设置。
第六条 正常上班时间不准使用校园网进行聊天、玩游戏或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凡影响到校园网络正常运行的,信息化建设管理处将对其进行断网,并反映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 各部门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未经学院批准的经营性活动或商业活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为个人或小集体从事赢利活动;任何部门或个人如利用校园网从事职责范围外的活动,需经学院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八条 机房、实验室的网络维护与管理按相关管理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
信息化建设管理处
二0一二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