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播教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5-03-20浏览次数:637

一、录播教室供本校教师教学研究专用;录播教室原则上不借用;外单位人员、其他部门人员参观、使用,须经学校同意。

二、录播实行预约登记制,进入录播教室的师生注意保持清洁。

三、录播教室设备要求编号,配有使用登记册,建立使用档案,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指导使用,并做好设备的设置、维护。及时清点设备,做到帐物相符。

四、室内的设备,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机箱或更换硬件配置或私自拆卸,确因需要需报告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记录。凡设备零件等的丢失或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

五、参加录播教室活动的学生,要按照指导教师规定时间参加活动,不得擅自缺席或早退,不得带其他人员进入。

六、参加录播教室活动的学生在活动期间听从指导教师统一安排,学生不得擅自离开或自作主张。学生必须爱护室内的一切设备设施,不得任意移动或拆除设备;使用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由于不遵守规则或不遵循操作规程造成的设备损坏,当事人要负责赔偿。

七、录播教室要保持整洁安静。不准大声交谈、喧哗、走动、打闹,不擅自开窗,严禁带食物、饮料进入,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设备、桌椅、墙壁上乱涂乱刻。

八、录播完毕,专职管理人员必须检查设备,切断总电源,关好门窗,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九、对违反以上管理规定者,将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